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

辽财税规 [2024]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
2024年4月24日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8〕50号)同时废止,《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 2024年5月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4年4月24日 在辽宁省境内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应依照本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固定比例分成,其中:中央40%、地方60%。 地方分成部分的矿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2024年10月31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公布执行。 特此公告。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同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1999年6月7日 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确定的标准,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直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11月14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241号令)第十条,采矿权申请人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第十一条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 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依法收费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百度百科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是为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4年11月14日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辽财非 [2006]445 号 采矿权使用费标准: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 关于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法收费鞍山市 2021年12月22日 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示范区税务局,中国人民 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不含大连)、营业管理部,各市 (不含大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6月3日 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 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 2015年6月30日 第十一条 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 ,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2《湖南省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出让所得、采矿登记费征收2023年8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提出以下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第十二条 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在30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 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吊销其 勘查许可证 或 采矿许可证。2021年12月22日 标准 、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四、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按 地方收入,我省继续按照《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征 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规定征收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9月10日 采矿权占用费 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低于05平方公里的,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06〕445号) 采矿登记费 暂停征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收费项目表收费项目沈阳市自然资源局1999年6月7日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字〔1999〕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7月1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期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管理,由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价款在500万元以下、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由各省根据本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 2020年11月17日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第九条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按照办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收取,不得越级办理。市级采矿权使用费征收办事指南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辽财税规 [2024]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
2024年4月24日 辽财税规[2024]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 经财政部门和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 ,或以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总 则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意见的通知 ln2023年2月14日 辽宁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最低标准 单位:元/ 平方米 辽宁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耕地开垦 费征收标准和 使用政策的通 宁省探矿权采 矿权使用费和 价款 征收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辽 财非〔2006〕 445号) 探矿 权使 用费 以勘查年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1月24日 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见附录;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采矿权价款,按照省、市、县3∶2∶5比例分配;资源整合过程中通过公开竞价出让采矿权收取的采矿权价款,按照省、市、县2∶3∶5比例分配。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煤矿安全生产网2006年9月28日 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见附录;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采矿权价款,按照省、市、县3:2:5比例分配;资源整合过程中通过公开竞价出让采矿权收取的采矿权价款,按照省、市、县2:3:5比例分配。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7年6月3日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我省矿山企业重新制定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采矿权价款缓缴的建议》(第02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3日 编辑: 来源: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我省矿山企业重新制定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我省矿山企业重新制定地质环境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
2024年4月24日 辽宁省 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财税规〔2024〕2号 收采矿权 出让收益;变更后的矿种在《矿种目录》外的,比照第 十一条中规定的协议出让方式,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 公示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月29日本溪永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现通过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门户向社会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方式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厂家/价格采石场设备网2014年7月9日 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 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无 行政征收 2采矿权价款 收费标准:根据采矿权 价款评估确认或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收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9日修订山东省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2024年3月12日 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等规定,已按财政出资比例进行评估并缴清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已缴纳价款对应的资源储量属于已完成有偿处置,不需再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鲁财综 [2024]13号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 2024年4月24日 辽宁省 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财税规〔2024〕2号 收采矿权 出让收益;变更后的矿种在《矿种目录》外的,比照第 十一条中规定的协议出让方式,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2023年9月22日 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并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法律确定的权益金。采矿权价款的收费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 百家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Hubei
2020年11月6日 收费标准 标准批准依据 备注 中央 土地复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政府378号令 中央 土地闲置费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23年3月24日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财综〔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2021年12月20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预算科目编码为“”,下设科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入库级次为全额地方收入,我省继续按照《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规定征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辽财税 [2021]269号 辽宁省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 《采矿权价款资金占用费》100篇文库网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长不得超过6年。此外,减免缴采矿权价款条件[。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2022年4月25日 辽宁省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条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 2022年2月26日 精品文章精品文章精品文章 章总则章总则章总则 条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条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豆丁网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2010年9月20日 第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年。 第七条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开采由国家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以外的矿产资源,分别由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和开采菱镁矿、硼、玉石和滑石等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主管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2023年6月3日 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 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 2015年6月30日 第十一条 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 ,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2《湖南省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出让所得、采矿登记费征收2023年8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提出以下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第十二条 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在30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 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吊销其 勘查许可证 或 采矿许可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标准 、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四、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按 地方收入,我省继续按照《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征 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规定征收 2021年9月10日 采矿权占用费 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低于05平方公里的,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06〕445号) 采矿登记费 暂停征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收费项目表收费项目沈阳市自然资源局1999年6月7日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字〔1999〕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7月1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期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管理,由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价款在500万元以下、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由各省根据本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 2020年11月17日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第九条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按照办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收取,不得越级办理。市级采矿权使用费征收办事指南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4月24日 辽财税规[2024]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 经财政部门和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 ,或以 辽财税规 [2024]2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